【来源:河北日报网-燕赵都市报】
内容提要:提出12年义务教育选取试点进行尝试是可行的,但是试点选择应当是为了给贫困地区“雪中送炭”,而不是为了给发达地区“锦上添花”。在各地纷纷将义务教育的重点集中于农村落后地区的时候,传出北京以经济发达为理由延长义务教育这样的声音,是十分不合时宜的。
1月9日,北京市政协委员王晋堂做客首都之窗“在线访谈”时谈到,今年“两会”他已经提交了涉及教育的3个提案,其中他提出,北京市应该考虑实现12年义务教育。王晋堂介绍,“经济往上走学生往下降,有可能有这个能力来实现12年义务教育。”(2006年1月10日新京报)
义务教育是有利于全社会素质提高和社会整体文明发展的事业,是一项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提供,因此政府在义务教育的投资中理应担负最主要的责任。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我国的义务教育投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转嫁政府责任”的现象。“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多渠道筹资”是这一特征的制度性基础。“多渠道筹资”强调调动社会各界投资教育的积极性,而实际上却导致了教育投资责任由政府向社会的转嫁。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义务教育的“义务”几乎完全成为单方面的“义务”———家长既有送孩子接受教育的义务,同时也有捐资助学的义务,而政府的“义务”却因此而被忽略。
只有免费教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王晋堂委员再次提出实行12年义务教育的依据是,“经济往上走学生往下降”。其实在这个基础之上,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能否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而不是如何为目前这种并不彻底的义务教育“延时”。如果政府有足够的经费投入,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这个条件得不到满足,那么,12年义务教育的实行充其量也不过是单方面增加了学生家长的义务而已。
即使真正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12年义务教育是否就应该选取经济发达的北京作为试点呢?笔者认为同样值得商榷。王晋堂委员的提议是以“北京市的经济这些年来是高速发展的”来作为前提,这种以地区经济水平来决定义务教育年限的考虑,本身就是一种典型的“顺差思维”。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学生家长对教育开支的承受力相对较强,而经济落后地区则相对较弱。因此,如果是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考虑,义务教育首先应该照顾的是经济落后地区,而非发达地区。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新近开始大规模出现的免费义务教育所选取的试点,都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而不是以北京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
提出12年义务教育这一构想的初衷当然是好的,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首要前提是,必须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免费义务教育。在此基础之上,选取试点进行尝试也是可行的,但是试点的选择应当是为了给贫困地区“雪中送炭”,而不是为了给发达地区“锦上添花”。在各地纷纷将义务教育的重点集中于农村落后地区的时候,传出北京以经济发达为理由延长义务教育这样的声音,无疑是十分不合时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