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提醒考生和家长谨防招生诈骗

来源:新华网时间:2005-06-27

  新华网武汉6月26日电(记者张先国、廖君)湖北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郑年春26日特别提醒考生及家长注意,应谨防招生诈骗。考生和家长要从正规渠道获取各种招生考试信息,甄别各种招生欺诈行为。

  郑年春说,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根据教育部规定,没有经过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上报教育部备案而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进入学籍电子注册系统,不能取得普通高校的学籍。

  郑年春说,没有学籍的学生即使进入高校学习,将来也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毕业文凭。因此,考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一定要在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确认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查询结果显示的录取学校、录取专业及层次与通知书上一致时,才表明省招办对该考生办理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郑年春说,录取期间,招生部门将每天三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供考生查询,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电子档案的七种运行状态(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预录取、预退档、录取待审、录取)和院校退档理由。录取过程中,第一、二、三、四批录取院校生源不足时,由省招办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对社会公开,面向全体考生征集志愿。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及时把录取情况向社会通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