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尹书月)9月9日,教师节的前一天,新乐市实验学校的部分老师让每名学生从家里拿5元钱“过节费”,说是过节买纸张用,家长们对此做法感到不能接受。
昨天上午,该校小学三年级某班一名学生家长称,9日一大早,孩子上学前向家长要5元钱,说是学校老师让收的。
家长问钱用来干什么,孩子说老师让买纸张过教师节用。张先生认为,教师过节搞活动,不该把费用摊派到学生们的头上,“孩子班里有70多名学生,每个人都要交5元钱。”记者向该校三年级的其他几名学生家长核实情况时,他们均证实,“孩子确实把钱交上去了。”
记者随即与新乐市实验学校校长刘平国取得了联系。听到消息后,刘平国感到很震惊,称自己还没有听说此事。他进行了解后向记者反馈的情况是,学生家长的反映属实,“三年级共6个班,有的班级在上午确实把钱收上来了。”据刘平国调查,三年级的老师让学生交钱有两个目的,“一是办手抄报统一买纸的钱;二是各个班级办文化特色板报用。”
刘校长强调,此次收钱“不是学校的安排,是部分老师自己的行为”。他证实,收的钱不在“一费制”范围以内,“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我已经进行安排,没有收钱的班级不允许再收了,已经收上来的,(9日)放学前全部退还学生。”